| 填表说明 |
1.
此表用于产品质量国家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免检资格时填写。凡重新申请免检资格的产品生产企业须认真填写此表,申请表填写一式两份。
2. 填写申请表须用钢笔,并使用碳素或者蓝黑墨水,字迹工整、清楚。
3. 如表格中有关内容填写不下,或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,可另行附纸填写。
4. 企业经济类型包括:国有、集体、个体、私营、联营、股份、外资、港澳台资及其他企业。
5. 表格中年产量、销售量、产值、利税等数据应当真实。
6.
《产品免检申请表》编号由12位数字组成。其中前4位为年号,第5、6位为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代码编号,7-9位为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“开展免检产品目录”的产品类别代码,第10-12位为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申请企业配发的顺序号。
7. 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代码编号为:
北京(11)、天津(12)、河北(13)、山西(14)、内蒙(15)、辽宁(21)、吉林(22)、黑龙江(23)、上海(31)、江苏(32)、浙江(33)、安徽(34)、福建(35)、江西(36)、山东(37)、河南(41)、湖北(42)、湖南(43)、广东(44)、广西(45)、海南(46)、重庆(50)、四川(51)、贵州(52)、云南(53)、西藏(54)、陕西(61)、甘肃(62)、青海(63)、宁夏(64)、新疆(6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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